鄭州吉展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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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nanjia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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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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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吉展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3月04日,位于鄭州市中原區鄭上路與杭州路交叉口大中原汽車城C區06號西側,注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面積3000m2,其中展廳1000m2、辦公接待面積1000m2、維修車間1000m2,用人單位鈑噴車間、機修車間共有一線職工8人(男8人,女0人);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汽車新車銷售;汽車舊車銷售;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機動車修理和維護;汽車裝飾用品銷售;汽車零配件零售。
用人單位名稱 | 鄭州吉展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鄭州吉展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用人單位地點 | 上蔡縣蔡都辦事處通明路東側 |
項目簡介 | 鄭州吉展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3月04日,位于鄭州市中原區鄭上路與杭州路交叉口大中原汽車城C區06號西側,注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面積3000m2,其中展廳1000m2、辦公接待面積1000m2、維修車間1000m2,用人單位鈑噴車間、機修車間共有一線職工8人(男8人,女0人);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汽車新車銷售;汽車舊車銷售;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機動車修理和維護;汽車裝飾用品銷售;汽車零配件零售。 |
項目負責人 | 王永杰 | 項目組成員 | 武超偉、劉仲基、周小飛 |
現場調查人員 | 王永杰、曹世潔 | 調查時間 | 2022.6.22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陳雅婷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曹世潔、劉濤、武超偉 | 采樣/檢測時間 | 2022.6.26~28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陳雅婷 |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工作場所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噪聲、其他粉塵、正丙醇、異丙醇、丙酮、戊醇和苯乙烯。 檢測結果:噪聲:用人單位作業工人接觸噪聲40h等效聲級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總粉塵濃度:用人單位作業工人接觸總粉塵濃度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毒物:用人單位作業工人接觸的毒物濃度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主要評價結論: (1)用人單位未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體檢項目不足; (2)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沒有嚴格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整理; (3)用人單位應急預案不完善; (4)用人單位未在廠區內設置職業衛生告知卡、公告欄; (5)用人單位未進行日常監測工作和定期檢測; (6)用人單位未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作。 主要建議: (1)建議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的要求的檢查項目和接害種類對在崗期間的接害員工進行體檢,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和對離職員工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并書面告知勞動者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異常人員及時進行復查、職業病診斷治療、調離等妥善處置,完善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建議按照(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的相關內容。 (3)建議用人單位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4)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5)用人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相關要求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 (6)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危害項目,并接受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修改后通過 |
